2018年第5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3月27日,在丹东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将拟同意通过的宽甸玉盛矿业有限公司(饰面用蛇纹岩)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宽甸玉盛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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